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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膝下四子女 8旬妪被弃派出所2010-2-7
作者: 梅建明  来源: 扬子晚报  浏览次数: 2928  发表时间: 2011-3-16

膝下四子女,8旬妪被弃派出所
 
  【扬子晚报2010年2月7日报道】昨天上午,记者接到家住南京大厂沿江工业开发区的一位居民的反映称,当地有一名84岁的老太因为家人不愿意抚养,被遗弃在当地派出所两昼夜了,幸得民警救助,不然老太就要流落街头,生死难料。
   据介绍,前天上午9点多,这名老太来到大厂山畔派出所寻求帮助。民警经过了解,老太育有三女一子,但因为种种矛盾,一时无法协调。至前天晚上,也没有子女愿意出面领养老人。派出所只得在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安排老人住下。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为防止老太想不开而发生意外,派出所还专门派了一名保安看护老太。昨天大清早,老太早早醒来,又来到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帮其回家,但民警逐一上门走访老太的亲人后,依然没有子女愿意抚养。目前,老太仍然呆在派出所里,等待家人前来接回。
   对于这种现象,江苏环太律师事务所的张太中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子女没有其它特殊原因,而拒绝赡养或者抚养丧失劳动能力的年迈母亲,将可能构成遗弃罪。因为遗弃罪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亲人,负有赡养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的,即构成此罪。而情节恶劣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建议老人的子女搁置矛盾,尽快将长辈领回家中,以免到时受到处罚后悔莫及。   (梅建明)

链接:《扬子晚报》第A09版  http://epaper.yangtse.com/yzwb/2010-02/07/content_93545.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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