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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的义务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3833  发表时间: 2011-3-7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
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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