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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认定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5543  发表时间: 2011-4-19

  夫妻双方将共有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双方将该房产赠与给子女。离婚时,一方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要求分割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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