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       
最新信息       
媒体报道                           江苏房产律师网 > 媒体报道 > 列表  
【现代快报】废弃土地庙砸死9岁男童 2010-1-14
作者: 常毅  来源: 现代快报  浏览次数: 2952  发表时间: 2011-3-16


废弃土地庙砸死9岁男童
悲剧发生时,组长正带着村民在50米外为新土地庙举行落成仪式

   【现代快报2010年1月14日报道】村里的老土地庙成了危房,上任不久的村民组长决定“为村里做件好事”,向村民筹款,重建一座土地庙。元月2日,就在村民组长带着村民们举行新土地庙落成仪式时,村里两个9岁男孩跑到被拆了一半的老土地庙里玩耍。“轰隆!”一堵墙突然倒下,两个男孩一死一伤。但十来天过去了,死者亲人和村民组长在赔偿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一度发生争执。

  □快报记者 常毅

  拿着孩子的相片,父亲泣不成声

  新庙落成时,老庙砸死人

  悲剧发生在溧水县洪蓝镇西旺村钱家队。这是一个只有40多户人家的自然村,村民多姓钱。村东头有一个鱼塘,鱼塘北面一路之隔,就是村里的老土地庙。这个土地庙是在上任村民组长钱仁福主持下修建起来的。

  “老土地庙有6年多了。”去年8月从村民组长任上退下来的钱仁福说,当时村里几位老人提议,要建个土地庙,为村里保平安。“这是全村的事,我不敢做主,就跟村民们商量,结果除了两户人家外,都赞成修庙,每户出30元。”为不占农田,钱仁福将土地庙定址在鱼塘北侧路边。路基和农田间有一米多高的落差,土地庙悬空而建,6块楼板被当成地板。

  6年过去了,土地庙逐渐向南倾斜,成了危房,“村民们前来烧香时都不敢进去。”钱仁福说。

  去年8月,钱贞平接替钱仁福成为钱家队村民组长。上任后,他开始琢磨着重建土地庙。“我也是想为村民办件好事。”钱贞平说。

  去年12月中旬,钱家队开始筹建新土地庙。领头人除了村民组长钱贞平外,还有村民谢高生和王金华。新土地庙选址在老土地庙西北方向约50米处,这里是一片农田,主人就是谢高生。“村里补偿给谢高生1000元。”村民告诉记者。建了新的土地庙,老的就不该继续存在。可按照规矩,土地庙“只能建,不能拆”。钱贞平等商量了一下,决定采取折中的办法:将老土地庙的屋顶和两堵墙打掉,剩下的两堵墙也砸掉墙角,只留下两堵残墙,目的是让其自己倒下,这样就应了“只能建,不能拆”的规矩。

  新土地庙在12月下旬完工。大多村民出了资,从10元到500元不等。谢高生觉得自己拿了1000元补偿,为表示虔诚,出资580元。此外,还有一些邻近的单位也被通知出资,每家出资数百到1000元不等。

  元月2日下午,钱贞平组织了土地庙落成仪式,所有捐资人的名单和捐资数额都写在大红纸上,贴在新土地庙的墙上。

  仪式举行时,9岁的钱正刚写完作业。听见村头传来的鞭炮声,钱正跑出了家门。下午5点多,他和村里另一个男孩来到老土地庙的废墟里,在残余的楼板上玩耍。惨剧发生了:楼板突然断裂,北面的残墙轰然倒下,将钱正埋在下面。另一个男孩头部被砸伤。村民钱仁富将钱正抱了上来,送往县医院,但孩子没能再醒过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老土地庙废墟时,断裂的楼板仍在,一堆红色断砖上残留着暗黑色的血迹。新的土地庙在不远处的农田里,水泥墙,红瓦顶,面积不足10平方米,庙前供着香火。

  “出事时,我还在句容上班。”钱正的父亲钱义成说。钱正是他唯一的孩子,孩子被砸倒在断墙下时,村民组长等人正摆了四桌酒席,准备开宴。“他们知道出事了,可都没来看一眼,照样开席吃饭。”钱正的母亲因为悲伤过度,连日卧床不起。钱正的姑妈拿出孩子的两张相片,“多可爱的孩子啊……”钱义成视这个孩子为掌上明珠,从幼儿园起,就送他到5公里外的县城上学,现在已经读小学三年级了。

  赔偿起争议,责任该谁担

  事发后,村民报了警。当晚,钱义成等亲属找到西旺村书记仰余荣,请他出面帮讨个说法。元月6日,双方达成协议:暂由造庙牵头人钱贞平垫付赔偿金20000元,此款在今后的赔偿金中扣除。丧事办完后,继续协商。7日,拿到丧葬费后,钱正被安葬了。

  元月8日开始,双方继续就赔偿问题协商,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钱义成等亲属认为,“拆老土地庙,连个警示标志都不设置,钱贞平要负责。”此外,他们还提出了20万元的赔偿要求。

  可是,钱贞平只愿意赔偿8万元。“我没什么钱,再多我也出不起。”钱贞平说,他本来是想为村里办件好事,没想到会出意外。“谁都不想出这样的事。”

  至于为什么不在老土地庙外设置警示标志,钱贞平解释说,在农村,“这是小事情,哪里想到那么多。”他称,对方可以起诉他,法院怎么判,他就怎么办。

  “村里拆除土地庙,造成安全隐患,管理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要承担主要责任。”江苏环太律师事务所张太中律师表示。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标准,应该由土地庙的所有人和管理方来赔偿。

 

链接【现代快报】第F13版: http://kuaibao.xinhuanet.com/html/2010-01/14/content_71935372.htm


 

【律师提示】
    当您遇到房产纠纷、拆迁维权或其他法律问题时,请拨打张太中律师工作手机:13851706569 ,资深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南京房产律师】
上一篇文章:前面没有了     下一篇文章:【扬子晚报】膝下四子女 8旬妪被弃派出所
张太中律师新浪博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律师博客     |     申请链接     |     在线留言     |     管理登录
江苏房产律师网 南京房产律师 Copyright©2009-2017 苏ICP备10201592号-2 beian.miit.gov.cn
电话:(025)83359628、83352928 手机:13851706569 邮件:taizhongzhang@sina.com QQ:790640061
律所: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2幢1704室 技术支持:
南京三鼎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