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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途回眸】风雨兼程 彩虹初现——我的律师征程回眸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4962  发表时间: 2014-1-13

风雨兼程 彩虹初现
——我的律师征程回眸

    从1998年参加律考,到2013年,想来我与“律师”二字已经结缘十五年了,一路走来,风风雨雨,崎岖坎坷,感触良多,聊以记之。

一、律考

    1998年我第一次参加律考,先是向人借了一套老的律考资料自学,到了七、八月份,当年新编的律考教材下来,一共是十本,堆起来有半尺来厚,啃了两个多月,也没上培训班,就去考试了,结果得了236分,差4分过线。信心大增,第二年接着考,连1999年的考试用书也没买,更没上辅导班,只到书店里蹭书看,将新修订的内容记在纸上,另买了一本模拟题做,又去参考了。考试感觉明显不一样,好象是从“必然王国”到了“自由王国”,后来收到成绩单,心砰砰地跳,打开一看251分,终于过关了。
    现在回过头来虽然说得轻巧,其实在当时是下了苦功的,经常看书看得两眼发昏,全身发麻,实在受不了,才停歇一会。两年的苦读没有白费,律考的过关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实现了我以后的职业转变。

二、实习

    拿到律师资格证后,当时并没想到马上出来干律师,到了2003年,才终于从原单位出来,横下一条心,准备做律师了。找了一家律师所,开始实习。这是南京市的一家老所,人员不少,但常来所的不多。我的工作也不太多,日常没有多少事可做,但毕竟耳濡目染,加上自悟,也渐渐地上了道。辅办了几个案子,效果还不错。特别是我自己接的一个虚开增值税的案子,是南京市检察院指控,在南京市中院审理的,被告人有九个,我的当事人排第四。名义上是一个老律师出面,实际上案子全是我做的。开了一次庭后,检察院就以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起诉,第二次再起诉时,居然将我的当事人从被告人里去掉了不起诉,而其余的被告人一个不少!此案给我带来极大的职业自豪感和成就感,给我增添了极强的信心和决心,从此树立了一个信念:以后办理任何案件都不信邪、不信神,只要自己下工夫好好钻、好好做,案子都有可能得到好结果。

三、煎熬

    本来到2004年就一年实习期满,我就可以换领律师执业证了,但实习所在的所居然没有年检,所以2005年春节一过,我就赶紧找所注册了。听传言说,有一家律所不错,还给律师开一千元的保底工资。我就备好简历资料,兴冲冲地去了。接待的合伙人说他们所怎样怎样好,专职律师一年能拿十几万。我也没好意思多问,就同意去了。我还抱着老黄历,和以前在单位上班以及实习期间一样,每天准时准点地上、下班,坐了一个多月冷板凳,没有任何人跟我说工资的事,我一看不对劲,赶紧要想办法了。
    于是想到了法援,我找到了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自己愿意无偿做法律援助的想法和他们说了。那时法援中心很缺人,事情又多,他们非常高兴,在经过考察后,就同意了我的要求,要我每星期两天坐班接待来访,后来熟悉了,觉得我办事比较可靠,又安排了不少援助的案子给我做。就这样,我2005、2006两年,几乎一多半时间都是在做法律援助的工作,一年做几十起援助案子,同时接待了大量的咨询来访,当然从中也接到了一些收费案件。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非常感激这一段经历,虽然从经济上而言收入不多,但是时间没有白费,锻炼了我接待各色当事人的能力,给我打下了扎实的办案功底。因为无论是援助案件还是从中接到的收费案件,绝大多数案子都是难啃的骨头,当事人也大多是弱势群体,这些硬骨头我都啃下来了,这些弱势群体的当事人我都能很好地相处,以后还有什么样的困难能挡住我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年的经济压力始终很大,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我所在的律所的冷漠。这个所规定,专职律师的提成是50%,年创收必须达到五万元以上,才给报销律师注册费和社保费,否则全部要自己负担。可怜我刚执业时接到的案子,收费少的才几百元,多的不过几千元,一年做几十个案子,却怎么也难上五万元。什么都在自己提成的50%里开销,一年下来,去掉注册费、社保费和其他各种费用,拿到手的少而又少。而这个所却丝毫不为所动,照扣50%作为所里的利润。其实我在这个所共两年时间,前面一年半因为办公室紧张,我都是坐实习律师的“隔断”席,并且长时间不在所里办公,能产生多少办公费用?! 而且正是因为我做了许多法律援助的工作,还带回不少法援案子给所里其他律师做,所以这个所年底被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而所里对我却没有一句表扬的话,更没有一点象征性的奖励。所以,我动了转所的念头,并且暗下决心,以后如果自己开所,一定不要从刚入行的律师身上榨取油水,这会让刚起步的年轻律师不堪重负,是杀鸡取卵。

四、徘徊

    2007年五一后,我转到另一家律所执业。这是一家老所,管理比较松散,人员也五花八门,有专职的,有兼职的,有挂靠的,还有从法院退休的,家庭氛围很浓厚,所主任经常带一些鱼肉美味来食堂里烧,大家围坐在一起吃得很开心。所的周边环境非常好,在玄武湖边上,一年四季都可以在湖边看风景。可能是这个所的风水好,刚过去的头两年,居然业绩大涨,2007年半年多就突破了五万元,2008年又翻番。但好景不长,2008年底房东要将房子收回,赶我们走。后来找了一个地方,还没完全安顿好,房东又毁约。直到2009年下半年,又重新找了一处房,才勉强安顿下来,但是环境远不如前,内部办公室也很拥挤。2009年底,所里有两个年轻律师就出去单干了。经过两次搬所折腾,加上两个律师选择离开,让人心里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业务也停滞不前。
    因为所里律师少了,所主任将他的一个顾问单位案子交给我做。记得一年下来做了六、七个案子,还有两个是外地的,案件结果都很不错,但到年底算律师费的时候,如按正常收费能收三万多,因为有顾问合同,案件代理费打七折,算下来大概是两万元,这个单位又说已给了顾问费,最后只同意给15000元,而且就是这15000元当年还批不下来,要等到第二年后再说。这个所提成是70%(当月提50%,其余20%到年底结算),也就是说,辛辛苦苦做了一年顾问单位案子,到了第二年底,才拿到手10500元。所以只做了一年,我就跟主任说,我不做他的顾问单位案子了。
    还有一件事,印象也很深。一天所里一个律师问我,有一个刑案问我做不做,我回答当然做啦,他说好,说划到我帐上12000元(后来从当事人那里知道交了三万元律师费),算我的创收。我心想,人家给你案子,是看得起你,觉得你还不错才给你做的,所以我觉得应该有所表示,于是买了1000元卡送给他。后来这个案子从侦察阶段一直到审判结束,从看守所、到检察院、到法院开庭,来来回回跑了十几趟。70%提成是8400元,去掉送卡、交通费和其他开销,最后拿到手6000元。

五、改变

    执业几年了,老是徘徊不前,虽然忙忙碌碌,但却碌碌无为。特别是通过做别人的案子,给我很深的触动,就是靠人是不行的,一定要靠自己,只有自力更生,才可能有出路。“自助者天助”,必须有所改变。
    首先是业务方向的调整。我作了一番取舍,忍痛割爱,决定相对专攻某一门,放弃以前的“大而全”,逐步转向“细而精”,实现业务转型。建筑房产、征地拆迁是我的强项,我花大力气进行了梳理,在2011年做了一个网站,命名为“江苏房产律师网”(http://www.jsfcls.com),我将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权要点、诉讼知识,和自己的典型案例、随笔文章、专长介绍,以及工作动态、媒体报道、事项告知等,全部有机地融合在网站的内容里。网站既是自己执业历程的一个写真记录,同时也是向客户展示自己的一个窗口,更是需要自己不懈耕耘的一块心灵园地。网站的效果也很不错,有许多当事人都是看了我的网站后来找我的。
    另外我觉得需要换一个环境。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但我不想只是简单地转所。正巧有几个熟悉的律师,想法和我一样,于是大家一拍即合,2012年春节过后,几个人就筹资共同成立了一家律所。几个合伙人都很年轻,很有朝气和闯劲,都想干一番事业,新所的面貌和我以前呆过的老所截然不同,一派欣欣向荣的样子,律师之间没有什么利益纠葛冲突,大家相处得很融洽,所里的氛围既轻松又和谐。在这种良好的氛围下,我的业务量有了很大的提升。
    还有就是要把自己推向市场。酒香也怕巷子深,虽然我执业以来办理的大部分案件效果都很不错,而且期间还代理了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案子,但是知道的人毕竟有限,所以要想办法走向市场。报纸、电视、广播、网络都是很好的宣传渠道,这几方面我都很幸运。南京当地的报纸,现代快板、金陵晚报、扬子晚报等都对我的案例和点评有过大量刊载;南京电视台、江苏电视台甚至中央电视台也对我办理的典型案件有过不少报道;与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更是有长达数年的合作,我至今仍是该台“法治在线”栏目的嘉宾律师;网络上更不用说了,只要在百度里输入我的名字“张太中”三字,就会出现上万条搜索结果。报纸上显名,电视中露面,广播里有声,网络上展现,通过全方位的展示,加上当事人的口口相传,找我的当事人更多了。

    律途漫漫,荆棘遍地,我终于一步步地走过来了,一步一个脚印,一路披荆斩棘,一路风雨兼程。荆棘丛中,必有鲜花;风雨过后,将现彩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张太中写于2014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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