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想避税,夫妻假离婚 房子没买成,婚白离了
【现代快报2011年11月2日B8版报道】市民蔡女士夫妇看中了一套住房,为了省下几万元的税,就听从了卖主的建议,办理了离婚。可临交易时,房产局却告知,这套房子被抵押给银行了,按规定不能交易。卖主则称,蔡女士没有按约定付20万元首付款,属于违约,1万元定金也不肯退还了。
为省购房税 夫妻离了婚
蔡女士夫妇蜗居在下关一套不大的房子里,一直想换个大点的房子。经过长时间考察后,他们看中离家不远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不过,按照目前的房产政策,他们需要缴纳数万元的契税,总价70万元。夫妻俩收入不高,很想省下这几万元。“你们可以办理离婚啊。”卖主顾某替他们出了个主意,她说,办理离婚后,名下没有房产的一人买房,就可以不用缴纳那么多的税,这套房子只要63万元左右就可以买下了。蔡女士夫妻俩一合计,觉得可行。于是,他们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还给了顾某1万元定金。不过,双方并没有签订正式协议,顾某只给了他们一张收条,上面除了写明收到1万元定金外,还约定10到20天内,买方需付首付款20万元。
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蔡女士总觉得事情办得太仓促了。她赶到房产局,查询要买的房子的信息。结果大吃一惊:这套房已经被抵押给银行,无法交易。不过,蔡女士觉得,如果卖家把银行贷款还上,这房子还是能买成的。
房子没买成 定金要不回
昨天上午,双方如约赶到房产局,办理交易手续。但顾某的贷款没有还,房子没有解押,不能卖。“你贷款不还,这房子我们怎么买啊?”蔡女士非常生气。不料,顾某的话让她更来气,“你把20万首付款给了,我去还了贷款,不就可以卖给你了吗?”原来,顾某竟一直打着如意算盘。这下蔡女士不干了,她觉得顾某隐瞒房子被抵押的事已经在欺骗他们,担心要是再把20万付了,对方拿到钱却不还贷款,自己损失会更大。
“就是听了你话,我们才离婚的,现在又这样,我们不买了,定金还给我们!”蔡女士非常来火。没想到,顾某却称,他们没有按约定,在10到20天内付20万首付款,属于违约,定金不还了。
律师认为定金应退还
无奈之下,蔡女士一方只好报警求助。民警了解情况后,建议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蔡女士究竟有没有违约呢?江苏环太律师事务所张太中律师表示,如果在过户之前房屋被抵押,说明房屋产权出现瑕疵,如果不能保证在过户之前注销房屋抵押的话,买方就可以申请取消合同,定金应该全退。此外,蔡女士和顾某之间只写了一张收条,并没有按照房屋认购合同范本签署,对过户日期、产权明细等都没有具体注明。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就详细条款进行再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申请取消合同。 (快报记者 常毅 实习生 王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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