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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注意问题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3319  发表时间: 2011-3-22

  购房者在确立购房意向之后,售楼处销售经理会向购房者出示认购书,要求购房者签订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宣传资料及文件,如有可能还应对楼盘实地考察一番。全面考察后,购房者方可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定金各开发商的标准不一,几千到几万的都有,一般与商品房价格成正比。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l)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有的开发商将销售工作完全委托给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代理,如属于中介代理销售,应注意在合同中注明代理关系。
  买方:即认购方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

  (2)认购物业名称、房号、地址

  (3)房价。包括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单价(币种)、总价。

  (4)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一般现房可一次性支付,期房则分期付款,如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还要就有关付款方式作详细约定。

  (5)认购条件。关于定金或预付款,应与卖方约定一定期限内,买方不买房时由卖方归还定金或预付款本金,并形成书面协议;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方式、签约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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