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一天都没住 咋用掉了790吨水 【现代快报2010年11月3日B5版报道】2007年初,冯先生在江宁禄口镇买了一套房子,但一直没有搬进去住。最近,他把这套房子转手卖了出去,在按程序去清算住房各项费用时,电表、天然气表都是零,但水表上却赫然显示用了790吨水,“这一天没住过的房子怎么可能用这么多水?” 千元水费“从天而降”
这套房面积为35平米,2007年底交付后,冯先生放了一些老家具在里面。最近,他把这套新空房卖了,去小区结算各项费用。“我以为顶多欠点物业费,其余什么也没用过。”冯先生说,补交了900多元物业费,电表、天然气表都是零,唯独水表上的指数显示用了790吨水。
“这一天没住过的房子怎么会用了这么多水?”一头雾水的冯先生联系了禄口自来水厂,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早在2008年4月份的时候,他家水表上就已经用了这么多水了,要按照当时的水价1.4元/吨进行收费,需要交纳1106元水费。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是在2008年4月份到小区抄表时,发现冯先生家用了790吨水而且一直欠缴水费,所以当时就把他家总水阀关了起来。
卫生间漏水惹祸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冯先生重新打开了总水阀,结果屋里传来了“哗哗”的水声,原来卫生间一面墙上不断有水往外喷,仔细一看,水是从预留的抽水马桶水管里喷出来的,“幸好当时抄表的人把总阀关了,不然还不知道要漏掉多少水。”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查看后告诉他,是水管上的堵头坏了,并且表示不是人为破坏的,因为最初的保护膜还在上面。物业让冯先生保护好现场,他们会向开发商打报告汇报情况。
昨天,记者现场看到,卫生间一根水管喷水,从卫生间喷到了客厅里,大约十分钟,水就流满了客厅。在卫生间的外墙上有大块的黄色斑点,堆放在客厅里的老家具底部也都严重发霉,“肯定都被水泡过了,还不知道当时家里积了多少水。”
冯先生说,开发商得知情况后,只愿意给他500元的安抚费,“我不是缺这一千多块钱水费,这明显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我觉得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
开放商拒绝承担责任 “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这个很难处理。”开发商客服部的陈经理说,出现这个情况确实是因为施工问题,但现在已经过去两年多,工程早已完结,他们与施工方也已结清工程款,没有办法再去找施工方。另外,陈经理表示,卫生间水管堵头一般质保期是一年,现在也早已过了质保期,冯先生现在再来找,他们没有办法赔偿,而且冯先生也有责任,“如果他进去住了,装修的时候肯定要把堵头拿掉,也就不会漏水了。”
陈经理表示,开发商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同情冯先生的遭遇,所以最终决定支付500元的安抚费。
江苏环太律师事务所张太中律师表示,这件事情的关键在于弄清楚堵头是什么时候破裂造成漏水的,如果是在质保期内坏的,那么不管业主什么时候发现并反馈给开发商,开发商都要承担责任,不过由于业主没有及时发现,造成损失扩大,所以也有一定责任;如果是在质保期过后坏的,那么原则上开发商就没有责任,但具体情况还要参照开发商和业主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 (见习记者 季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