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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台】小区欠缴公摊水电费 停水停电事件重复上演2014-12-29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广播网  浏览次数: 4042  发表时间: 2015-1-1

小区欠缴公摊水电费 停水停电事件重复上演

【江苏新闻广播 2014年12月29日】近日,本台新闻热线025—96110接到南京鼓楼区、建邺区、浦口区、江宁区多个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因欠缴公摊水电费,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采取断电、停水方式来催缴欠费,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记者了解,欠费根源是居民和物业公司管理之间矛盾突出,居民通过不交钱表达不满,物业公司收不到钱只能拖欠,形成“矛盾怪圈”,解决之道既需要双方都能依法依规交费、管理,也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引导建立自治机制,减少停水停电事件重复发生。

12月25号上午南京鼓楼区四平苑小区600多户居民家里突然停水,经过紧急协调,八个多小时后恢复供水。记者了解,小区欠缴水费27万多,欠费的原因是该小区水表没有分户,从总表到居民家这段水管出现跑冒滴漏,物业把损失水费分摊到每户收取,大家不愿意承担多出的水费。居民张先生说:“前期老的物业欠他(自来水公司)几十万,新的物业钱也没收齐,两个物业相加起来,再加上总表和业主之间的每户的分表抄表度数有误差,这样就形成(矛盾)有十年左右。”
2013年4月南京市政府出台文件对全市527处小区进行水表计量到户改造,四平苑小区虽然列入计划,但是所需建设资金仍在筹措中,施工始终没有进行,四平苑物业主管赵兴忠说,跑冒水费居民不分摊可能再次停水:“我们是帮自来水公司来(代)收费的,这个里面管网损坏了我们物业就是只能维持现状小修小补。” 

建邺区吉庆家园小区有1173户居民,在公示栏记者看到一张紧急通知,由于小区欠缴公摊电费七万多元,12月29号前不缴清,电力公司将对小区公共区域实施停电,居民杨女士说,停电会导致二次增压水泵停止工作,没电没水的日子可不好过:“电梯停了以后可能老年人不出门小朋友不出门,你知道水泵一旦停止供水以后,家里面没有自来水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像我们这两天小高层的业主陆陆续续开始拿家里的盆啊,桶啊开始接水。”
记者在该小区转了一圈发现,地下室变成出租屋,电线私拉乱接情况严重,居民违规安装地锁占车位等,小区管理问题不少,业委会筹备组张国庆说:物业管理不到位才导致欠费:
“我早上到物业去了,物业直接讲了他自己的电工来管哪一栋的什么样的电表他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管理很混乱,(公摊电)用多少我们交多少,但是一定要有明细让我们明明白白清楚。”
采访中大部分居民们表示他们交纳了公摊费用,相关单位仍然断水断电让他们的利益受损。 

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太中说,公摊计费主体是全体业主不是每家每户:“供水供电公司他针对的是小区的总表,总的计量来收费的,如果欠费的话供水供电公司是有权依据合同规定,来断水断电的。”
张律师表示,居民欠缴公摊电费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物业公司的收费账目不清晰,对此业主有权利提出质疑,物业公司也必须回答,但是交费是业主的责任:“根据(法律)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物业公司在收费的时候应该将收费的明细具体、清晰,就不会导致业主交费时的抵触心理,断水断电对大多数业主是不公平的,少部分业主应该履行交费的义务。”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小区公共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监督。南京市委党校惠天博士说,目前小区业委会成立了不少,可是居民自治意识和机制还很欠缺,这就需要政府来推动,只有建立监督机制,才能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出台物权法以后政府就希望,通过自治的方式建立一种现代化治理结构,既然一直没有建立起来是不是我们想办法加大一些宣传,基层做一些搭建制度方面的工作,有了制度有了体系,现在看到的欠缴公摊电费啦等等问题才会迎刃而解。”

记者手记:采访中记者感到,停电停水小区物业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虽然各有不同,但是有一个共性就是物业和居民之间没有沟通渠道,停电停水又让彼此隔阂加深,部分小区多年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已有的业委会也不能发挥作用形同虚设,如何真正发挥业委会对小区管理、监督、协调的作用,需要相关部门认真思考。【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孙强】

链接:http://www.vojs.cn/2014new/c/k/a/tw_content_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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