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       
最新信息       
媒体报道                           江苏房产律师网 > 媒体报道 > 列表  
【现代快报】灰色的网络收养2013-9-29
作者:   来源: 现代快报  浏览次数: 3508  发表时间: 2013-12-3

灰色的网络收养 
 
  【现代快报2013年9月29日A10版报道】儿童福利院的孩子是正规收养的主要来源,但过高的门槛往往让收养者望而却步 现代快报记者 李雨泽 摄
 
  正规收养门槛高、等待时间长

  网络收养等民间收养方式暗潮涌动

  大多数夫妇都希望自己能生育一个健康的孩子,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有一些家庭未能如愿。渴望孩子的他们想到了收养。国家有正规的收养渠道,但是现实中,真的能收养成功的只是少数。于是,包括网络在内的“民间收养”成了现实。

  今年7月起,南京试行收养子女评估新规。新规的“十大门槛”,对收养家庭提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同时也为可能被收养的孩子提供了更高的保障。而这对于渴望领养孩子的“等待大军”来说,不仅没有降低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收养的难度,反而增加了困难。因此,一个庞大的群体,走上了“民间领养”的道路。

  不过,这一违背了《收养法》本身、却被众多父母视为“救命稻草”的领养方式,也被看做为领养的“灰色地带”。社会学家同时担心,尽管它满足了一些父母渴望孩子的迫切需要,但也可能导致一条贩卖人口产业链的诞生。“国家对民间收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至关重要。”  (现代快报记者 王颖菲 郝多)

  “一孩难求”  催生民间领养

  2013年7月起,《南京市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实施,国家版的收养评估办法中有七大项具体指标,而此次实施的南京版评估细则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共十项评估指标。有关部门通过约见访谈、实地查看、走访等办法对收养家庭进行评估考察,然后打分。只有通过家庭评估的收养申请人,才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目前,江苏省家庭儿童收养件数每年有3000例左右,但事实上,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领养的家庭只占极少数。今年以来,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甚至没有办理成功一例。

  国人普遍习惯于“养儿防老”的思维,因此收养人大多希望领养一个健康的孩子,然而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现有的600多个孩子中,完全健康的连1%都达不到,即使是这样的状况,南京目前仍有700户希望收养孩子的家庭在儿童福利院登记排队,且每年新增100户家庭加入“等待大军”。

  也正是出于这样“一孩难求”的现状,大量不能生育的家庭走上了民间私自收养的道路。然而,这些收养没有办理合法手续,很多家庭也不能满足国家收养法里关于收养一个孩子的基本条件,这给民政部门的监管工作出了难题:这些本来就不幸的孩子,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平均每个月  一网站送养近百孩子

  作为国内第一家民间收养送养网站的创始人,陈筹几乎没有闲暇时间。“所有渴望收养孩子的人说的第一句话都是,‘你能帮我找个宝宝吗?’而我只能回复,‘很抱歉,我们只是提供一个平台。’”陈筹的网站已开通6年,在一项2012年的统计里,陈筹这样写道:“从一个200人的QQ群发展到今天,目前已经拥有500人的超群11个,各地区分群33个,民间收养群74个,失独人交流群14个,贫困助学群11个,论坛两个,官方微博一个,拥有收养人7万余人,失独人群体700余户,贫困助学帮扶3000余人,志愿者300余人的庞大群体,我们为社会递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我们为我们的成绩感到骄傲。”在去年一年的时间里,陈筹又将数量庞大的QQ群重新收编整合,如今,他管理着整合后的七八个群,每个群的人数都在1000至2000人左右。平均每个月,他们都能成功送养近百个宝宝。用陈筹的话说,就是“为这些家庭圆了梦”。而类似的网站和QQ群,全国还有很多个。

  陈筹直言不讳地表示,这是一个“民间灰色公益组织”。他明白“民间收养”的敏感性质,因此也尽力“划清界限”,比如倡导无偿送养,如果要给补偿金,也不允许收养者及送养者公开讨论,一旦有人提起,便会打断,要求两人私聊。但同时,他也将网站看作是“承载了上千万人希望的平台”。“从创建网站至今,接待的人,包括宝妈和领妈,不下百万。”他话中提到的“宝妈”,指的是将自己的宝宝送养的人群;“领妈”,则是希望收养孩子的群体。陈筹做了个简单计算,每天在QQ群中来来去去的人,不下100人,而平均有一万三四的人,始终活跃在QQ群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渴望领养孩子的女性。

  收养方式之一  加入网上收养群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会走民间领养的路。”42岁的南京人罗冉,是一个700多人组成的收养群的“新人”——她刚刚入群一个多月。

  但是,在想要孩子这件事上,她已经等了十几年。罗冉和丈夫从结婚起,就努力尝试要个小孩,在几年得子无果后,他们试遍了中药、西药、试管等所有方式,花光了几十万的积蓄,但始终没能如愿。“听说哪里好法子,我们就去哪里治疗,但医生下的结论一般都是,你不要抱希望了。”罗冉的心情陷入了最低谷,“跳楼的心都有了。”

  今年8月,在罗冉彻底死了自己生小孩的心后,她开始尝试过去福利院咨询,但看不到终点的漫长等待,让她打了退堂鼓。于是,她一口气加了三个收养群,并立即找到了和自己同病相怜的人。“收养群,给我们这些无望的人一个实现做母亲的机会。”她坦言,成功的机会有限,“只有碰运气了,如果找到,好比中大奖。但不试一试,更加没有机会了,不是吗?”每次看到群里少一个人,她就知道又有人领养成功了。每当此时,罗冉心情便很矛盾。“我羡慕,嫉妒,为什么这个人不是我,但同时我也看到了希望。”

  罗冉说,她现在已经和一个宝妈取得联系,对方不要钱,但是她还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决定到底送不送。“她的丈夫是再婚的,现在又想和她离婚,和前任和好。”如果这位宝妈和丈夫最终没有分开,也就意味着,罗冉不可能获得这个孩子。所以,她尽量不对这件事有什么期待,以免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多年无子,也让罗冉承担了很多来自家庭和朋友的压力。因此,如果领养成功,罗冉打算说是自己生的,并且和群里其他领养成功的领妈一样,从此销声匿迹。“当领养这件事没有存在过。”

  “每离开一个人,我们也难过,也高兴。我们一般都和他们说,以后不要联系了。”陈筹说,他理解领妈们希望消失的想法,而他们也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存在,影响到领妈们未来的生活。

  收养方式之二  到小城市小医院“操作”

  相比罗冉来说,张崴夫妇则是幸运的。13年前,因为不能生育,张崴夫妇从河南老家收养了一个两个月大的女婴。

  13年之后,女儿张梅出落得亭亭玉立,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

  然而,除了家人和很熟悉的朋友,谁也不知道,张梅并不是张崴夫妇的亲生女儿,她的亲生父母在山东老家的一个医院里遗弃了她。

  2000年,张崴夫妇迈入不惑之年,思考再三,他们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在南京市儿童福利院,他们几乎寻不到一个健康的孩子,而福利院必须在户口本上写清的“养子”关系也让他们不能接受,于是,在众多朋友的推荐下,他们走上了“民间收养”的道路。

  “当时不少在医院工作的朋友都告诉我,妇产科几乎每天都会有未婚先孕的女孩儿生了孩子就不要了,随意丢弃给医生或者扔在走廊里。”张崴说,医生也不会要啊,于是医生也希望能找到不能生育的好人家,收留这些孩子。张崴考虑到南京是大城市,不希望日后连累医生,便选择了河南老家的一家小医院“操作”此事。

  “当时,老家的农村还是比较重男轻女的,很多人家一见生了女儿,就选择不要了。”张崴在河南的一家小医院托了熟人,让她帮忙留意健康漂亮的女婴。一个月后,张崴得知自己“有”了女儿,担心路途遥远,小婴儿承受不了,按照“惯例”,医生把张崴“女儿”寄养在当地一个农民家里,两个月后,张梅被带到南京,与“父母”见面。

  因为经济条件比较宽裕,张崴通过医生支付了“女儿”的亲生父母一笔费用,“我希望两家人以后彻底没有来往,让孩子就认为自己是我们亲生的。”就这样,张梅在南京生活到今天,和父母及全家人相处得也非常融洽,已经念初中的张梅落落大方。“关于身世,她从来没有问过我们,我们也没有想过要去告诉她。”张崴如是说。

  钟露也是“幸运者”之一。今年3月,她通过收养网络,获得了一个健康的男孩。“两个多月,已经会认人了。别人喂奶不喝,一定要我喂。他爸爸还经常说,长得越来越像自己了。”言语中,钟露充满初为人母的骄傲,但她不愿透露更多收养过程的细节,只是表示,她是自己到外地把孩子抱回来的。

  [宝妈心情]  送走孩子自己得了抑郁症

  “和孩子的爸爸因为感情的问题分开了,没有结婚,宝宝现在五个月不舍得打掉,目前做的检查都很健康,不知道男女,预产期是2013年6月。”

  今年年初,年近20岁的冯倩在一个名叫孤儿网的网站上发布了这条消息。

  在送养宝宝的大军中,未妈占了相当大的一块,她们大都不愿打掉腹中胎儿,但同时她们又得不到家人的认同,更关键的是,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冯倩说,她不需要任何经济补偿,只需要对方承担她孕期及产后的生活费用。“我当时是一个人,家里人不让我回去,我只能暂时住在苏北的一个朋友家里。”

  尽管生活十分艰难,冯倩仍然对领养孩子的家庭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是杭州、苏州地区的不孕家庭,对孩子视如己出,注重孩子的教育及培养,家庭条件中等,不求孩子能大富大贵,但也不想孩子受苦。”

  2013年6月初,冯倩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宝宝,一周后,一个来自苏州的家庭将宝宝带走,令人没想到的是,宝宝走后,冯倩得了轻度抑郁症。

  “将来不会再认孩子,只是希望每年能看一下孩子的成长照片。”冯倩说,她至今都不知道这样把孩子送人,到底对不对?“很多事情都不忍再去想,越想心里越如刀绞一般。”

  [领妈担心]  遇上反悔了的宝妈

  如果说送养如同割肉一般疼可以理解外,那领养过程中遭遇的失望和痛心,外人更难想像。

  在领养的过程中,领妈们最怕遇到的是两类人,骗子和反悔的宝妈。

  对于她们来说,损失一些金钱并不是最心疼的,而当她们满怀期望、满心欢喜地以为终于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最后却发现是一场空时,那种失望与痛心,是她们难以承受的。

  在领养路上,罗冉遇到过两次骗子,情况基本类似。对方表示愿意无偿送孩子,但是需要罗冉打几百元的路费和定金,“想想人家怀胎十月,我们自愿给点营养费,也是应该的。”但等到罗冉的钱一到账,“宝妈”也就立即失去了踪影。罗冉是个精明的人,并不轻易上当,但面对可能有孩子的信息,她整个人都“傻”了。所以,如今只要有人再和罗冉谈钱,她一律不理。一则是怕再被骗,二则,她的积蓄也已经所剩无几了。此外,“虽然宝妈十月怀胎,可是我们领妈至少要养育孩子20多年,还要操心一辈子,我们的要求只是为了老了不孤独,到时候有个人打电话来问候一声……”

  为了避免骗子在QQ群里横行,陈筹特意招募了几百名志愿者,共同审核申请入群的宝妈的信息,包括出生证明或生时的票据、宝宝照片、在线视频近况、自己的身份证等等。他还在网上发布了“骗子一览”,供宝妈参考。“这些父母很无助,我们尽量严格审核,避免二次伤害。”尽管如此,依旧不能100%杜绝骗子混入,这让陈筹也很无奈。

  而更令他以及领妈们欲哭无泪的,是已经将孩子送出却事后反悔的宝妈。陈筹记得群里一个36岁的领妈,因为输卵管不通、试管很多次不成功,最后找到了领养群。去年,她成功收养了一个湖南的宝宝。领妈一家接到宝宝后,视如珍宝,除了各种衣服、玩具,还添置了一台一万多的婴儿车。但刚带了3天,孩子妈妈感到舍不得,便要求接回宝宝。领妈一家比较通情达理,答应了。陈筹那天陪着领妈一家送回宝宝,他看着这家人,为怕宝宝不习惯,把价值不菲的婴儿车直接送给宝妈;看着领妈泣不成声,三步两回头好不容易走出宝妈所住的宾馆,又折回去教他们车子的使用方法。“当时领爸的父亲也在,老爷子情绪激动,脸上两行清泪……”

  而三年前,还有一个领妈,带了孩子一个月,被宝妈要回,从此没了音讯。“连宝宝的照片都看不到,这个领妈之后听说得了抑郁症,自杀了,”陈筹叹口气,“其实民间领养,也有很大的赌运气的成分。”虽然他在网站上提供了领养协议的范本,但他也知道,就算签了,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宝妈还是可以反悔要回孩子。“但是,这一纸协议,至少可以证明领养方不是拐卖孩子的,防止日后对方反咬一口。”

  选择民间领养的三条理由

  其实,几乎所有家庭,在最初打算收养一个孩子时,首先想到的都是儿童福利院,然而,为何大多数家庭最终还是选择了“民间收养”这条道路?原因大致有几个。

  儿童福利院健康孩子少

  在中国人的思维模式里,养孩子基本为的是“养儿防老”。大多数家庭都不愿意收养一个残疾孩子。而在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目前在院的600多名孩子,健康的孩子连1%都达不到,朱书翠副院长介绍,福利院的孩子大多都是派出所送来的弃婴,“丢弃的婴儿基本都身患残疾。”

  健康孩子少,但需要的家庭多。2012年全年,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成功办理送养关系仅两例,而排队的家庭超过700户。

  收养条件要求较高

  据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马红介绍,根据国家收养法,一个想收养孩子的家庭要满足多项条件,基本条件比如夫妻双方必须年满30周岁以上,不患有医学上规定不能收养孩子的疾病,经济能力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而在南京7月实施的具体细则里,收养动机,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状况,职业和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道德品行,居住条件等都是参考依据。这些门槛在收养者看来有些偏高。

  手续繁琐,融合期太长

  朱书翠副院长介绍,从福利院收养一个孩子,手续并不简单,首先要去福利院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申请登记,符合基本条件后参加排队,排到后,按照不超过1:3的家庭进行筛选,这时就由评估机构打分,最后合格的家庭从福利院把孩子领走,还有半年的融合期,即孩子监护人仍然是福利院,只是暂时“寄养”在家庭里。

  [律师]  民间收养违法,但难定罪

  江苏环太律师事务所(应为裕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太中表示,民间收养肯定违法,但很难定罪。他表示,现行《收养法》1991年颁布,1992年4月开始实行。在此之前收养孩子的人,视为事实上的养父母;在此之后,如果要收养孩子,必须满足各项政策条件,通过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因此,类似于民间收养的方式,无疑是违法的。但是,因为《收养法》是一种社会管理法,如果入罪,则必须依据刑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教授邱建新认为,由于现行的收养政策过于有原则性和指导性,给执行带来了一定难度,因此使得民间收养,成为不少人的选择。 他说,虽然民间收养的途径,是因为送养者的无奈,以及收养者的渴望而形成,但在满足这一部分人群的需要外,还可能由此导致大面积的非法收养和人口拐卖,形成贩卖人口的产业链。“民间收养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是考虑到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国家把民间收养规范化和制度化,就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涉及民间养老相关网站人员,收养、送养人员均为化名)
 
链接:http://dz.xdkb.net/html/2013-09/29/content_297273.htm

【律师提示】
    当您遇到房产纠纷、拆迁维权或其他法律问题时,请拨打张太中律师工作手机:13851706569 ,资深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南京房产律师】
上一篇文章:【扬子晚报】漆黑夜骑车被撞蒙 一块车灯罩      下一篇文章:【扬子晚报】托运5箱货少一箱损失万余 货
张太中律师新浪博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律师博客     |     申请链接     |     在线留言     |     管理登录
江苏房产律师网 南京房产律师 Copyright©2009-2017 苏ICP备10201592号-2 beian.miit.gov.cn
电话:(025)83359628、83352928 手机:13851706569 邮件:taizhongzhang@sina.com QQ:790640061
律所: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2幢1704室 技术支持:
南京三鼎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