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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虚假广告的类型和表现形式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3009  发表时间: 2011-3-1

 

商品房虚假广告的类型和表现形式
   
    最常见的商品房虚假广告,其用语一般有如下几种:最低价、均价、分钟、公里、毗邻、园林、景观、绿化率、回报率、超额认购、送豪华装修、送天台、送物业管理费等,另外如样板间、沙盘也是组成虚假广告的部分内容。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而房地产行业又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了尽快收回报资、减少财务成本,几乎所有的房地产企业都力推期房销售。为了配合这种预售行为,并适应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开发商往往在项目动工建设之初,便着手对外进行项目包装、宣传推介。随着房地产项目的最终建成和交付使用,商品房实况可能与广告宣传不符或开发商不能兑现广告中所作的承诺事项,最终导致与购房客户的纠纷。
    (一)商品房周边环境的虚假广告
    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前者如小区的生态状况,房屋的采光、朝向,小区的绿化率等因素。后者既包括商品房区域内的环境,如小区内的商场、医院、学校、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等;还包括商品房区域外的环境,如交通、通讯、购物、教育、医疗等诸多因素。开发商经常在环境问题上大做文章,进行虚假宣传。
    (二)商品房配备设施、配套服务的虚假广告
    商品房的配备设施是指与商品房的使用功能相关的各种设施,包括室内配备设施,如供水、供暖、供气、煤气管道,电视网络线路等;还包括公共配备设施,如走廊、电梯、停车场、健身房、休闲广场等。开发商在配备设施方面的虚假广告宣传主要表现在:在广告中对配备设施作出承诺,但实际上没有实现这种承诺,或者虽然实现了承诺的项目,但是质量很低。如配备24小时保安巡逻,实际上只是在传达室配备了一个看门人。
    (三)向购房者提供某些优惠或附带赠送礼品方面的虚假广告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往往在广告中明确表示给予特定的购房优惠,如价格优惠、数量优惠或者提供赠品等。这类广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购房的优惠条件不明确,附赠的礼品等常常以“超级大礼包”等词语模糊表述,并不能使购房者清楚预见购房行为所能带来的明确收益。
    (四)面积和价格方面的虚假广告
    大多数的购房者对房屋的面积和价格都非常的关注。开发商正是在这里看到了虚假广告的商机。很多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承诺给购房者“价格大优惠”“面积大赠送”等,实际上购房者不但没有得到面积和价格方面的优惠,反而连合同中规定的住房面积都没有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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