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太中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南京知名资深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庭审应变灵活,擅长物权法、合同法、房地产法、行政争议等领域,尤善于办理房屋征收、征地拆迁、房产土地、行政诉讼/复议等疑难、复杂案件。承办 [详情] |
|
Q Q: |
790640061 |
电话: |
(025)83352928 |
手机: |
138 5170 6569 |
传真: |
(025)83352928-8011 |
邮件: |
taizhongzhang@sina.com |
MSN: |
zhangtaizhong@hotmail.com |
律所: |
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 |
地址: |
南京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2幢17楼 |
|
|
|
律所地图 |
|
|
关于我们 |
江苏房产律师网是由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中心创办,由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张太中担任首席律师。本网专注于不动产(房产、土地)法律事务,是立志于解决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抵押、房屋中介、房屋赠与、房屋继承、房屋登记、婚姻房产、征地拆 [详情] |
|
|
|
|
|
在线咨询 江苏房产律师网 > 在线咨询 > 列表 |
收房前夕才发现楼下有垃圾中转站 |
你好!开发商通知7月30号到8月2号期间收房,在7月28日的时候有业主拍到我们那栋楼底下有小房子,距离非常近,不足5米,前期问工人说是变电站,但28号的时候工人却说是垃圾中转站,打电话去售楼处询问未得到明确回答。回去查阅合同,平面图上确实有类似形状的建筑,但无任何标注,当时买房时也未告知此处有类似用途的建筑。合同上约定,该商品房具备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即视为具备了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乙方应当收房...
提问人:王燕顺 提问时间:2011-7-28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已电话预约面谈。
来自:张太中律师 |
|
|
水电费的问题 |
我是一个大学生,暑假我租了为期两个月的房子,房东开始没跟我说水电费收费标准,而我以为是水费每人每月5元,电费是每度6毛,就没有问。但是,我搬进租房后发现夏天用电很多,就问了房东水电费的问题,她说水费每人每月15元,电费每度8毛。我一听觉得太贵了,浦口这里电费才5毛一度,水费是3元一吨。我们没有签合同,只是有押金和租金的收据,上面也没有约定水电费的标准。请问我最后怎么交水电费啊
提问人:骆为成 提问时间:2011-7-26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应按实际使用水电数量交费。
来自:张太中律师 |
|
|
房屋拆迁 |
拆房老板叫我挖机帮他们拆了一间平房,而房主还没有和上面商量好,房主来找我麻烦,我找上面他们却推三阻四,我该怎么办?
提问人:叶泽胜 提问时间:2011-7-26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确实比较被动,可要求拆房老板承担责任。
来自:张太中律师 |
|
|
房屋买卖合同不规范 |
我是卖方,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总价54,5万,现金支付,定于4月15日付我首负17万,买方突然在过户时在交易中心说余款要到7月30号才能给我,因合同没有写清楚尾款的具体支付时间,造成交易不能成功,请问我该怎么办
提问人:谭先生 提问时间:2011-7-25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因约定不明,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来自:张太中律师 |
|
|
商品房无法交付应该怎么办 |
我09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应该在今年3月份交付,可是当我去验收时,房子多处漏雨墙体还有多处渗漏,到现在也修不好,我应该怎么办?
提问人:张平 提问时间:2011-7-23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来自:张太中律师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