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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太中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南京知名资深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庭审应变灵活,擅长物权法、合同法、房地产法、行政争议等领域,尤善于办理房屋征收、征地拆迁、房产土地、行政诉讼/复议等疑难、复杂案件。承办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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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
| 江苏房产律师网是由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中心创办,由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张太中担任首席律师。本网专注于不动产(房产、土地)法律事务,是立志于解决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抵押、房屋中介、房屋赠与、房屋继承、房屋登记、婚姻房产、征地拆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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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律师咨询:客厅能否出租? |
| 律师,您好! 忘记了说明一下,原来的客厅和餐厅是4x8米的长方形,再连着1米6的阳台,我把客厅和餐厅隔开来了,把客厅和阳台出租给了一人居住,能发个图就好了。房子120平,把租厨房的退掉了,一共还剩下四个人居住,可以吗?
提问人:方立权 提问时间:2011-9-8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已解答。
来自:张太中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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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律师咨询:客厅能否出租? |
| 张律师好! 我是自己家房子的出租户,昨天收到一张“整改通知”,说我违反《商品房屋租令管理办法》第八条,说我的厨房和客厅不能出租住人。我看到第八条的规定,确实是很明确的规定厨房不能出租供人居住,我能理解,但是,客厅为什么就不能出租呢?难道说,客厅不算作《规定》中的“原设计的房间”吗?可是房产开发商写得很清楚我的房屋结构是三室两厅一厨两卫一阳台。房管处的同志说我只能出租三间房屋,我有些不理解,恳请律师...
提问人:方立权 提问时间:2011-9-8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指的是必须成套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分割出租、单独出租供人居住。
来自:张太中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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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建设拆迁 |
| 请问下,新农村拆迁,有何具体补偿方案,法律知识吗?老房子因坍塌翻建会有补偿吗?村中要先交一万元,才有可能评估。想起诉去哪里?谢谢你!
提问人:杨庆银 提问时间:2011-9-7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1、补偿方案可到当地国土局查询;
2、拆迁评估由拆迁人委托付费,被拆迁人不付费。
来自:张太中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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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寻找可靠的房产中介 |
| 你好,我家有一套大厂区的房改房想卖,怕被骗,如何才能寻找到可靠的房产中介?
提问人:罗小妹 提问时间:2011-9-7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多比较,多鉴别。
来自:张太中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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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 |
| 本人欲从别人手中购得住房一套,但是该房由开发商给我开据部分房款发票,同时我还要补偿原房款的百分之二十五给出让人,出让人承诺由开发商和我签定购房合同且网上备案。出让人是两年前定购,但没有网上备案。请问购此房应注意什么。
提问人:刘健 提问时间:2011-9-5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约定清楚,保留证据。
来自:张太中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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